投機印象投到哪?
撰文者 台大社會系 何友倫/戴定皇
「因為那時後有朋友邀請說可以投資股票,類似做投資啦⋯。然後他是先叫我去辦信貸,辦個人信貸。那時後是把自己的薪資乘以22倍,可以貸到那麼多錢、那麼多個乘數…。 那時後好像是隔年發生的事…我朋友因為發生金融風暴,投資失利,所以他信用不良了。他等於說對我們的信用不良,也影響我對銀行的信用,後面也繳不出來⋯。每個月三萬,我那時後信貸加信用卡,每個月要還六萬,我的薪水才三萬而已,根本還不出來。」
這就是王小姐卡債人生的開始,而未來路茫茫。
據研究者指出,台灣的債務問題成因特色為「多重起因,單一債務」。社會大眾刻板印象中的卡債者「奢侈、浪費、好投機」,乍看之下,王小姐恐怕必須被歸類到投機那一塊,儘管其中有些許遭誘騙的成分在。但我們必須注意到,不論最近幾年的債務成因是什麼,銀行與金融管理單位如此寬鬆的發卡與核准標準,往往是債務成型的必要條件。沒有銀行間割喉戰式的搶攻雙卡市場,如今的卡債問題也許沒那麼輕易發生;沒有投機取巧的金融營利思考,也就未必有這一系列氾濫的金融商品--就此看來,把「投機」的刻板印象不由分說地通通烙在債務人這一方,顯然不是什麼公平的想法。任何社會問題都沒那麼容易以個人問題輕輕一筆帶過,在這輕輕一筆的過程與結果之間,往往蘊含更多個人既無法選擇又難以負責的沉重。
在那之後,王小姐連續上了好幾年夜班、更生抗告之後連遭兩三年法扣。法院終於插手進來了,好像要為雙方主持公道似的。但讓我們定睛一看,司法的最初介入其實更像銀行催債的一環。從最基本的手機、簡訊開始,接著向親人、公司的電話進攻。下一步改寄存證信函,從這裡開始金融司法才真正走進王小姐的生活。多管齊下,催債的電話鈴聲響成一片合唱,合唱的主題是銀行堅決要為當年的投機負責求償。但這不免令人懷疑其中是不是有什麼搞錯了,銀行這一方顯然更投機、更需要負責,憑什麼如此強力地要求生活逐漸困厄的債務人連坐呢?於是我們稱之為卡債者的人群,在這個意義下簡直是雙重的受害者了。
從這個角度看,催債的多管齊下作風也必須視為早先投機的變形以及延伸。之所以成其為變形,在於形式上由營利用的金融商品轉變為推卸責任,冀求能用這種漠視問題來源的態度度過難關。之所以成其為延伸,在於實質上投機精神一貫,從發卡到催繳一氣呵成,通通不顧可能的外部風險。因此,或許在我們輕而易舉地賦予卡債族群以投機之名的時候,其實已經徹底忽略了更危險也更沉重的金融單位之投機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