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地下社會」
撰文者 台大社會系 戴定皇
七月中旬,台北知名live house「地下社會」的查禁爭議浮上媒體版面。樂團版的地下社會遭到政府的壓制,然而同一時間甚至更早以前,政府可是與台灣金融界攜手創造另一個「地下社會」。
金小姐與朋友在做了十幾年來的外包人力工作後,覺得人生需要一點改變。也許這可以稱之為「夢想」,但也許更該看作某種邁向「解脫」的嘗試。外包制對於勞工這一方的苦處,大家多少都知道。首先是入行的簽約這關常常不明不白、然後是薪資計算問題以及關鍵時刻足以定生死的保險問題,在這之後等著包工的往往還有每年簽約與否這種特殊的年關。
因此金小姐和朋友約好了開家早餐店。但資金門檻該怎麼解決呢? 兩人一向沒有太豐厚的薪水、家境條件也不太可能一下子籌出足夠的資本投注在這回事上。
於是透過另一位朋友的介紹,兩人認識了一位「朋友」。這位「朋友」以驚人的效率與嫻熟,以同時聯徵的方式創造銀行方進行評估的時間差,最後一口氣貸了數家銀行總共200萬元左右。金小姐當初很高興,一向一籌莫展的資金問題不過一周左右就解決了;「朋友」也很高興,在這一連串的作業中,他也從金小姐兩人那裏抽成了20多萬元。啊,皆大歡喜。
但是早餐店的事業不太順利。為了維持好的信用,金小姐只好動用其他信貸或者現金卡來把信用維持住。但收入實在支持不住,幾個月後店家就收掉了,兩人也因此欠了一大筆卡債。
「自己知道自己有這麼大的債務,一定要趕快跟銀行處理。可是銀行那時設定的條件真的很嚴格。 我已經拿到120期零利率,可是一個月三萬五⋯⋯超過我的薪資五千多,根本還不出來」金小姐這麼說。那年仍是95協商,司法體系似乎沒有代辦「朋友」那麼好說話。
很快地,兩人就陷入法扣與委外的雙重追擊。銀行利用法律手段法扣再加上委外追討,法院立刻變成銀行的得利利器,平均月薪從3萬多元,收入掉到1萬4千不到,迅速迫使卡債族沒有能力還債,只好倉皇逃避。根據去年的統計資料,因為司法院無法好好解決卡債族的問題,造成卡債族轉入避債或逃債的「地下社會」,全台有5%至8%的人受到卡債影響,影響人口總數達150萬人。
「地下社會」不僅僅只意味著草木皆兵的逃債過程。銀行昏天暗地的催債法,往往會迫使卡債者的工作老闆、同事甚至家人將債務概括地以不同方式承受下來,於是在這過程中,卡債者不只金融上的能力等於崩潰,經濟能力甚至人際能力也全都要連帶受損-
「我應該就是會覺得說,最大的挫折是他怎麼可以變成我一個工作的評比,這是讓我比較挫折的地方。那其他的我覺得那是我自己招致的。但是我覺得我工作能力跟…」
金小姐的朋友接下去說道:「有沒有欠債應該是沒有關係的! 」
讓我們為「地下社會」的誕生論功行賞吧。首先,代辦「朋友」犀利無比地利用銀行間監管信用的機制,迅速籌下大筆金小姐等兩人沒有能力還得起的資金,本來應該記上一筆--但這仍必須歸功於銀行間一昧衝業績的行銷策略,初步徵信之後再無搭理,於是才創造這類代辦寄生蟲產業以條件;其次當然是法院粗糙媚俗的判斷,在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推動修法前,95協商的條件一面倒向銀行這一方。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地下社會」這對金融與法律的雙親是如何地相親相愛!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了,政府以一片縱容媒合這對始作俑者,也同樣是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