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人生》經濟遊戲,都是符合財團的制度,不公平!

經濟遊戲,都是符合財團的制度,不公平!

 

20歲出社會之後,我沒有家庭的後盾,一切靠自己開始打拼,除了借貸別無他法。在民國80年辦了第一張花旗信用卡,當時從事旅遊業,由於業務的需求,一開始就使用循環信用,當時的收支情況就是賺多少花多少,平均每月收入有45萬,覺得只繳最低應繳金額也很輕鬆。

 

信用卡圓夢,銀行打造了借貸人生

30歲結婚,結婚也是借貸,房子頭期款也是借的,房屋貸款可以貸9成,買300萬,心想我還年輕,還能賺錢慢慢還,就連買車也是借貸。「有借有還,在借不難」,信用卡一直在消費,一直繳循環利息,算一算我對銀行陸陸續續的貢獻將近10年,銀行當然也認為我“信用良好”,一直提高額度,以我辦萬泰現金卡為例,當初以卡辦卡,用中國信託的信用去核貸,一開始是4萬塊到最後一直放鬆給到60萬的額度。

 

直到93年開披薩店,信用卡債務累積到100萬,但為了創業投資,又辦信貸和多張信用卡現金卡,算算當時負債已經高達400多萬,93年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2萬多(未含房貸1萬多),然而因店內生意不佳,導致債務都繳不出來,只好結束營業。這中間為了周轉支撐店面,也有借過當鋪(車抵押)、地下錢莊(生意票貼),但總是不夠,直到94年連房子也被銀行拍賣。95年小孩子早產1000公克,那時候醫藥費全都跟朋友借,因為卡債都把信用額度佔滿了。過去十幾年間,銀行讓我擁有房子、車子,銀行也讓我失去一切。

 

先還利息九年,這個叫協商?

我也嘗試過與銀行協商,94年停止繳卡的時候銀行開始催繳,電催了將近一年,每家銀行都有,當然資產公司比較惡劣。當時最大債權銀行是萬泰和中信,試圖要去協商但協商破裂,那時候銀行告訴我說:「還9年,1個月還1萬塊,先還利息,還完之後再看到時候情況再做決定」,天阿!要我先還9年利息,但本金都沒有清償!我說這個叫協商?

 

 

協商破裂,債清更生也不成

好不容易等到債清法通過,懷抱希望能夠讓自己有重新開始的機會,第一次和中國信託協商不成立,出資協商不成立證明,之後透過法扶協助送法院進入更生程序,結果補件之後,整個流程剛好是一年的時間,但更生被駁回,理由是因為“我五年之內有從事每月20萬的營業額收入”,不適用更生條款。投資失利讓我負債累累,卻不適用更生條款,那我該怎麼辦?我甚麼都沒了,銀行強制扣薪1/3,白天跑保險業務、旅遊業務、晚上再當警衛,我只能再等五年?利息再循環五年?銀行再催收五年?再扣薪五年?

 

債權委外根本是銀行欺騙的手段

在我生意失敗負債期間,為了家裡支出,太太也有卡到債務。太太債務協商整個過程有被銀行欺騙的感覺,她的債權跟富邦協商好了,但是有一部分委外到別家資產管理公司,結果那條還在強制執行,利息還複利滾存,本金還完了,現在還利息,利息算一算已經超過本金剛好一倍,詢問銀行但銀行卻說:“委外債權銀行不處理”,怎麼會這樣?這個委外制度根本就有問題,一個案子應該有一定的流程,聯徵出來,每家銀行外賣給誰都不知道,存心欺騙有心還款的消費者,已經協商完成,一個月還34千塊,繳了2年,都正常。委外的債務有12萬,也已經還完了,但利息又12萬出來,我們沒有錢找律師只能自己做啊!自己訴訟,直到現在還在打利息訴訟官司。

 

銀行是政府特許行業!

反觀這社會,資本主義就是財團社會,社會缺乏保障老百姓的社會正義,銀行是政府特許行業!集合大家的資金來做放貸事情,銀行卻沒有顧社會公益、社會道德,社會上的不平等,都集中在一部分人身上,只有銀行在賺錢,這個制度不變,一大堆年輕學子、年輕人還是會步入這個後塵。為什麼?因為人還是要生存啊!人要吃飯啊!有借錢的工具不可能不用,不用那拿什麼生存,難道要犯罪?

 

法院變成討債院

有時候覺得自己是很笨,都是投資都是慾望,收入不能負擔一定都是負債。銀行透過複利滾存,幾年就可以把幾百億的帳款打完,請問,之前事情沒有處理完畢,我們這些受害人有辦法處理嗎?政府處理事情,不應是只是站在那裡,要從很多面向要去看它,現在面臨到一個問題,這是社會上的問題啊!資方有一個支付債權在手上,就可以一直追你,一直借你,直到現在法院簡直變成了討債院!

 

訪談者:輔大社研所 蔡依玲、帥文欣 / 輔大法律系 陳愷昀

資料檢核:陳愷昀

逐字稿:帥文欣

撰文:蔡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