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金管會持續擴大《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對融資租賃業的適用範圍,預計自9月15日起將第三階段12家融資租賃公司納入管理,累計共有38家業者適用《金保法》。金管會自2025年起分三階段推動納管,涵蓋上市集團旗下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機構轉投資業者,以及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未來,納管業者須遵守《金保法》相關規範,包含資訊揭露、契約公平、廣告招攬及催收管理等要求,消費者若與業者發生爭議,也可透過金融消費評議機制尋求救濟。金管會表示,完成第三階段納管後,將持續鼓勵其他承作自然人分期付款、應收帳款收買及類似融資業務的業者加入租賃公會並接受監理,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融資租賃市場秩序。
資料來源:大紀元台灣,記者謝苡柔,〈金管會擴大金保法適用 融資租賃納管9/15增至38家(網路版較完整)〉,2026年7月31日。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509755/金管會擴大金保法適用-融資租賃納管915增至38家網路版較完整.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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