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行動

自救會最新行動 2019.06

淘汰不適任法官 民團要求:應納非法律人參與評鑑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右三)等17日舉行「法官法改革,非法律人參與淘汰不適任者」記者會,呼籲強化人民程序參與,有效淘汰不適任法官。(記者劉信德攝)

2019-06-18 11:49:35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法院17日召開臨時會,「法官法」也列在討論議案中,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學者專家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可以採納民間版修法,讓法官評鑑委員會納入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非法律學者和社團代表一名;此外,也要能夠讓評鑑請求人得閱覽卷宗,淘汰不適任法官。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於立法院召開「法官法改革,非法律人參與淘汰不適任者」記者會。現行法官法中,在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組成部分,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組成;官方版修法草案為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6人組成。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說,法官、檢察官評鑑若都由法律人進行,法律人之間的裙帶關係,恐會造成官官相護的狀況。台中地方法院劉姓法官開庭時常酸言酸語,都不看卷、也不聽當事人講案件,強迫當事人和解,調離原單位後依然故我,這難道不應該淘汰或懲戒嗎?不論是評鑑委員會或職務法庭,都應該要有非法律人的參與,作為發起機關的評鑑委員會,更應有過半非法律人的參與。

群眾服務協會主任田奇峯也舉例說,有移工被性侵,檢察官卻說,沒有大聲呼救,顯然是合意性交,有些法律人有專業但可能缺乏性別意識,希望修法可以更貼近弱勢族群。

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表示,法官可能會決定一般人下半輩子的生活,一般人卻沒有抵抗能力。吳宗昇舉一名花東地區原住民媽媽的案例指出,這名媽媽受到家暴,因精神疾病住院兩年,負債幾十萬,好不容易恢復後走更生條例,領身心障礙補助加上薪水兩萬多元,法官卻判決,扣除最低生活所得,每個月要還一萬七千多元,判決結果出來後,這名媽媽決定要開始逃亡、打零工,一個月雖然只賺一萬多元,但不會再被折磨。

吳宗昇說,醫院和社工耗費非常說心力和資源,才讓這名媽媽回到社會,如今法官一個判決,把這個媽媽打回原狀,讓她只能選擇繼續逃債。「法律到底是為了讓人民有更好生活還是只是為了司法系統存在?」他認為評鑑機制應該要加入更多非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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