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宗旨

法律目標:

1. 提高更生、清算比例至90%以上。
2. 債務人除與銀行協商外亦可由法院或第三公正人士來作調解。

圖為2011年9月18日卡債自救會發起「消債修法大遊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迎來第二、三次修法。

組織目標:

1. 觀念宣導:
債務是可以解決的,生存權利應是大於債權人催債的權利。
2. 改善卡債族債務處境
自救會以夥伴們之間的相互支持與律師專業的法律幫助處理債務。
3. 組織力量
透過組織動員的力量發揮卡債族的社會影響力,只有勇敢站出來,讓大眾了解卡債族真正的處境,才能夠促進制度的改革。

自救會鼓勵所有債務人勇敢面對債務問題,給予自己生存下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