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人生》許一個有希望的未來

林小姐,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上班族,原本在一家上櫃的科技公司擔任行政人員,三萬多塊的月薪足夠讓她享有著應有的生活品質,而初期信用卡的使用模式也很正常,花了多少錢就還多少,對她來說借貸不是件常見的事情。然而,命運的起承轉合,總愛以戲劇性的方式翩然登場。

 

    林小姐的爸爸是一個公車司機,每天開著公車穿梭於台北擁擠繁忙的道路上,有一天,一個逆向行駛的年輕人撞上了林小姐爸爸的公車而離開人世,雖然是對方逆向行駛,但在死者為大的文化觀念下,道義上的賠償是必須的,對方一開口就要了300萬的賠償金,雖然有強制責任險的幫助,但林小姐仍然必須為父親擔負起70萬元的賠償,短時間內要籌措出是自己月薪20倍以上的金額,向銀行借貸是唯一能夠解決此事的方式,但同時也奏響她負債人生的序曲。

 

    林小姐一家人一直以來都是租屋而居,但隨著她和妹妹的成長,家裡的東西逐漸累積,也日漸凸顯出空間的狹小,為了讓父母有更好的住宅環境,林小姐和妹妹以貸款方式,買了間兩房的小房子讓退休的父母親可以安心的居住養老,但子女一片孝心的背後,卻是加重自己肩頭上的債務壓力。

 

    除此之外,在過去雙卡使用盛行的時期,銀行為了衝高發卡量,也讓發出去的卡可以流通,時常推出刷卡換現金的促卡活動,多數消費者也在此吸引力下,以刷卡方式支付商品的購買進而取得現金,但是,此一行銷手法,對於已有債務在身的持卡人來說並不是一項優惠措施,而是一個往更深債務洞穴裡去的推手,林小姐即是如此。為了償還因父親公車意外而借貸的額度與房貸,林小姐一方面開始幫朋友刷卡購物以換取現金償還債務;另一方面,生活在台北的繁華都市,消費社會的氛圍對於一個年輕女性來說並不是一個容易抗拒的吸引力,除了幫朋友刷卡換現金外,自己本身的消費也導致了債務的比例逐漸加重。

 

無法償還的協商金額

    和多數卡債者一樣,債務累積的後期都是在以卡養卡之中度過,林小姐再也撐不下去,95年與97年時皆參加了與銀行的協商,但兩次協商的結果也都和多數卡債者一樣:每個月所需償還的金額大過於一個月的收入。兩次95年的一致性協商中,銀行要一個月薪水3萬多的她償還58千多元,97年的前置協商結果也相去不遠,一個月近45千元的償還金額依然超出她的能力範圍,林小姐無法簽下協商同意書。協商不成功後,林小姐改以每月扣薪三分之一的方式償還債務,但積欠的家數太多,每家被分配到的額度又太小,讓在經歷金融風暴後而被裁員,現在月薪只有28千元的林小姐又飽受另一波精神的折磨。

 

委外資產管理公司的疲勞轟炸

    被裁員之後,林小姐花了半年的時間找工作,現在在一家小型公司擔任會計職務,有些委外資產管理公司不甘心採取扣薪方式,因為那只能被分配到少之又少的償還金額,因此一直打電話到林小姐任職的公司要求債務還款,並且以完全不留情面的方式,讓全公司上下無人不知公司裡有一個欠債的同事,林小姐的自信心大受打擊,自卑感油然而生,成為在同事之間無法抬起頭來的小螞蟻,更別提主管想讓她趕緊離職的想法,林小姐因此而總是在不安中生活著,煩惱隨時都可能不保的工作。

 

美好的大餅,看得到,吃不到

    急於解決債務的林小姐共聲請兩次更生,第一次聲請更生時,林小姐和她的律師朋友並不清楚必須要在送達通知單起的15天內補正資料的規定,且15天是包括星期假日在內,在遲了一天繳交補件的情形下而被駁回。第二次聲請更生時,林小姐轉以尋求法扶律師的協助,但林小姐認為律師並沒有認真處理。在現在的生活中,林小姐目前的支出早以大過於收入,她只是希望有一個懂法律的專業人士能和她討論,並擬定出一個合理的更生還款計畫,但律師卻沒有和林小姐有更進一步的溝通討論,在修改過後即直接把林小姐自己擬的更生還款方案提出,雖然目前還在進行審理的程序,但內心的不安與惶恐卻必須一直持續著。

 

欠錢難道就不能有自己的人生

    債務對於林小姐來說就和大多數債務人一樣,是個揮之不去的夢饜,然而正值適婚年齡的她卻因為債務而人生停擺,曾經男朋友在知道她有債務問題之後,漸漸淡出林小姐的生活,不願意選擇和她一起面對困難,林小姐自知自己曾經不懂得使用這些工具,也知道是自己不懂得節制,但她並不是要一個有能力幫她處理債務的另一半,只是要一個能和她一起面對的伴侶,但債務卻成為她無法向前邁進的枷鎖,她只是想知道,欠錢難道就不能有自己的人生?欠錢難道就該在群體裡成為抬不起頭來的人?人生的下一步該怎麼走,林小姐還在期待答案的降臨。

 

訪談者:輔大社研所 蔡依玲、帥文欣/輔大法律系 陳愷昀

資料檢核:蔡依玲、陳愷昀

逐字稿:帥文欣

撰文:帥文欣

在〈《卡債人生》許一個有希望的未來〉中有 2 則留言

  1. 唉,我的債權銀行很誠實的直接在今天2011/2/25 下午約15:30跟我說"如果你想降低還款的成數,我們總行是不會接受你的CASE的",一聽到這,我心就冷了一半,保債又如何?卡債又如何?大家都是有難處或是基於某些親情壓力下才會去以卡養卡、去具名做保,想還款卻還不起也非我們所願,為什麼就是不肯給我們一片可生存的空間呢?那小姐也很直接跟我說明"我們銀行已經有顧及到你們最低的生存權了丫,所以超過那法定最低生活費的金額就是會被我們銀行強制扣款。"無語問蒼天…..
    版主回覆:(06/23/2011 02:22:24 PM)
    Dear 銀翼天翔 :
    銀行說的好像理直氣壯,請不要被誤導,銀行真顧到你的生存權嗎?真有讓你生存的空間嗎?加油吧!只能說,你不知道你的權利已被銀行剝奪了,所以,你才說,無語問蒼天………..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資訊組 阿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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