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大家好!!
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更生、清算?在座律師、志工面面相覷,不知如何回答!! 2年來尤美女立委及守護法扶聯盟等民間社團極力為弱勢族群推動「法扶法」修法。
現在終於有解了,104年7月1日起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4年1~10月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63.01%。‧-
(2)清算免責比例—42.17%。
(3)更生償還債務成數在3成以內者佔78.74%(總平均償還成數15.87%)。
(4)清算償還債務成數在2成以內者佔90.58%(總平均償還成數 3.16%)。
(5)銀行協商申清件數9450,通過9404比例:99.51%。
【『銀行協商』不是唯一的途徑,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
(6)101年修正後的消債法有『銀行前置協商』與『法院前置調解』兩種選擇,其效力是一樣的,自救會建議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可到各地方法院聲請,是由公正第三人士介入協調(協調人可能就是承辦你消債案件的司法事務官),對債務人較為有利的一種處理方式,尤其是債務已移轉到資管公司更應多加利用,聲請調解還有個好處,萬一調解不成立,債務人可依消債法153條之1第二款,在不成立起20天內,以其調解之聲請,可轉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必另繳1000元聲請費。
(7)自救會為服務債務人,於每個月2次定期會議,由專業律師為您作消債案件諮詢,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服務電話:0933-922-984(朱小姐)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敬啟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