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之實施其最大的意義,就是讓不幸陷於經濟困難者,有重建生活的機會。可惜部分法官缺乏專業素養及同理心,且忽視債務人的生存權利,未考慮年齡、健康、收入等狀況,強迫債務人接受銀行15年180期0利率的還款條件(毫無法律依據),否則即予程序駁回,使其喪失聲請更生的機會。
各位夥伴,為了本身的權益,呼籲大家踴躍報名參加,訂於5月24日(星期二)司法院抗議行動,自救會強烈要求新政府應加強法官專業訓練,不容法官曲解判讀『消債條例』,儘速提升更生認可清算免責比率。
集合時間地點:105年5月24日(二)上午9:30(司法院前廣場)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捷運–小南門站4號出口】
報名電話:0933 922 984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敬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