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訊息轉引自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頁: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news_detail&p=1&id=8122h
消債條例在107年底修正放寬免責條件,如果您在修法前遭以134條第2、4、8款裁定清算不免責,可以向法院重新提出免責聲請!
期限只到今年109年12月27日!因為申請法扶及律師協助需要時間,最慢請於期限一個月前找法扶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 請與就近的法扶分會聯繫。連結:全國法扶分會服務據點
- 連結了解本會扶助專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律扶助
法扶與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合作辦理「消債條例重新聲請免責說明會」 日期: 2020年10月24日(六)早上9點 2020年11月11日(三)晚上7點 2020年11月28日(六)早上9點 2020年12月09日(三)晚上7點 地點: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司改會) 報名電話請洽 0933-922-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