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修正免責條件,曾經消債清算不免責者有再次向法院聲請免責的機會!

本訊息轉引自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頁: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news_detail&p=1&id=8122h

消債條例在107年底修正放寬免責條件,如果您在修法前遭以134條第2、4、8款裁定清算不免責,可以向法院重新提出免責聲請!

期限只到今年109年12月27日!因為申請法扶及律師協助需要時間,最慢請於期限一個月前找法扶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法扶與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合作辦理「消債條例重新聲請免責說明會」
日期:
2020年10月24日(六)早上9點
2020年11月11日(三)晚上7點
2020年11月28日(六)早上9點
2020年12月09日(三)晚上7點
地點: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司改會)
報名電話請洽 0933-92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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