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自法扶:有債務問題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勿被代辦混淆勿輕易付費!

  • 有債務問題,請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直接由司法院捐助成立!
    絕不會以代辦費、服務費等名目收取費用!

  • 找法扶協助處理債務問題,不需審查資力(經濟狀況)!
    • 資力:只要您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債務人,就不審查您的資力!
    • 案情:只要您有還款意願就准予扶助!※勿被代辦混淆、勿輕易付費※民眾上網搜尋「法律扶助」或「債務」等相關資訊時…
    1. 常見「內政部○○協會」、「○○法律輔助○○」、「○○扶助協會」、「○○法律關懷輔導○○」、「○○公益輔導」等..強調經政府核准立案的機構~
      →[注意]實際上都不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2.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從未委託任何代辦公司辦理法律扶助
    3.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扶助不收取任何費用→代辦公司協助處理債務問題,會請您繳交費用!甚至可能需繳高額代辦費!務必小心代辦公司招攬話術,勿輕易相信或同意付費!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