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弱扶傾「高門檻」 民間籲修法律扶助法

濟弱扶傾「高門檻」 民間籲修法律扶助法

        記者吳東牧 / 台北報導

當初我聽到法扶的律師說我有罪、沒辦法提供律師幫忙的時候,我心裡很難過。

越南移工小杜2012年7月來台灣後,在新竹一家工廠上班。今年初某天到工廠途中,他的手受傷嚴重腫脹,逐漸失去力氣。老闆和仲介知道了之後,準備要他走路。

雖然他心想,付了那麼高的仲介費,不可能回越南,必須留在台灣上班和接受治療才行,今年3月8日,仲介還是到宿舍找上他。

仲介說會把薪資付給我,但要在薪資單上簽名。他收了我簽名的單據之後,卻沒按照約定付薪資。我想要回簽名,他不肯。我一時心急,從他手上搶過皮包,衝出門外,把單據拿出來撕掉,再把皮包還給仲介。

仲介告小杜搶劫,在沒有法律資源協助的狀況下,他一審被判拘役20天。法官還要求雙方和解,仲介公司可以將他遣返回越南,但先前賺的錢以及受傷的保險金,通通都沒有了。

小杜找上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的阮神父幫忙,但法扶桃園分會還是以「顯無理由」駁回申請不予扶助。在沒有法律扶助資源的狀況下,他們繼續堅持打官司討回公道。今年10月25日,法院終於判小杜無罪,理由是沒有犯罪的意圖,而且符合民法上所謂的「自助行為」。

法扶對於扶助資格的審查,被批評流於形式,往往沒有具體詳查個案內容,就說「顯無理由」,越南移工小杜個案即為顯例。

法扶對於扶助資格的審查,被批評流於形式,往往沒有具體詳查個案內容,就說「顯無理由」不予扶助。越南移工小杜個案即為顯例。

環保案件、婦女案件、移工、卡債族...眾多難以跨越國家法律扶助門檻的個案與團體代表,今天出面要求全面修正法律扶助法的弱勢扶助門檻。

環保案件、婦女案件、移工、卡債族…眾多難以跨越國家法律扶助門檻的個案與團體代表,今天出面要求全面修正法律扶助法的弱勢扶助門檻。

小杜今(15)日由民間團體的陪同,在立法院向媒體說出自己的遭遇。與小杜一起現身說法的,還包括環保團體、婦女團體,以及卡債族H女士,她的不愉快經歷是:雖然受到扶助向法院聲請更生,但第一位指派給她的扶助律師卻「擺爛」,長達三年沒有陪同出庭、訴狀打字也出錯,連司法事務官都忍不住當庭說問說,「律師怎麼那麼混?」

這些難以跨越國家法律扶助門檻,或者遭到法扶制度輕率對待的當事人與團體,共同以「守護法扶聯盟」的名義,提出多項修法重點:

  • 擴大毋庸審查資力範圍:將第一次檢警陪同偵訊、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重大人權或環保等公益性案件納入。
  • 簡化弱勢民眾申請流程:直接推定中低收入戶、藍領外勞、弱勢外配、特殊境遇家庭、遊民、卡債族為無資力。
  • 明定更多的經費來源,包括:法務部的檢察官緩起訴基金、相關部會與縣市政府補助法扶更明確入法。
  • 加強法扶律師與審查委員的監督機制,避免浮濫以「顯無理由」駁回弱勢者的扶助申請。
  • 增加弱勢團體、員工董事代表。
  • 限縮司法院對於法扶基金會的監督管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說,以小杜的案例來看,法院明明可以很容易找到兩個法律上的理由判他無罪,法扶卻說「顯無理由」。這很明顯可以看出法扶已經越來越官僚化、形式化,失去扶助弱勢的心。原本為了幫助弱勢而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從2004年由民間推動成立,運作至今已近十年,其中出現的若干問題,已經到了全面檢討修正的時候。

曾經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首任台北分會長律師林永頌表示,聯盟一方面批評法扶的日益官僚化,另一方面也很擔心法扶被司法院過度干預,以及預算來源不夠明確的問題。他說,司法院的預算日前被立法院刪除2.5億,隨即傳出司法院打算從法扶這邊先消化掉其中的9千萬元。他認為法扶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立法院刪減的項目與法扶無關,司法院回過頭拿法扶開刀的作法毫無道理。

司法院:刪預算踩煞車 廣納弱勢董事無成見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黃國忠回應,司法院的經常門預算的確被立委要求刪減2.5億元,但目前還沒有三讀;關於法扶的預算,法扶基金會也已經與司法院溝通,目前暫時踩煞車。

黃國忠也證實,法扶基金會已經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給司法院,目前司法院正在進行內部研議。對於民間聯盟提出的草案版本,要求增加弱勢團體董事代表,他沒有成見。但哪個單位要有幾位董事,可以在修法時更細緻的討論。

此外,聯盟批評司法院對法扶「管太多」,他表示,司法院的監管委員本來就有監督法扶的法定職責,不過司法院從未干預法扶的運作,「除非是逾越社會觀感的狀況很嚴重,比如說預算用於年終獎金的比率過高、可能擠壓用於扶助預算的時候。」

至於聯盟要求行政院相關部會、縣市政府補助法扶,黃國忠說,目前法扶法第八條即有此規定,是現有的制度,因此並不需修法,而是希望能加強落實。

緩起訴基金挹注法扶? 法務部含蓄「再研究」

 

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秘書長陳為祥表示,法扶有若干問題的確受到法律限制。他們樂見聯盟注意到若干困境並推動修法。這些問題若能順利透過法律來解決,的確對法扶的業務推行有幫助。

其中法扶經費不足的問題,陳為祥說,現行的法律的確要求相關政府機關(包括地方政府)補助法扶,但規定不明確、成效不彰,各機關不是補助太少,就是推說沒錢。陳為祥希望司法院身為主管機關,能主動介入協調。他也認為拿法務部的緩起訴基金補助法扶,應該是很有正當性的做法。

不過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緩起訴基金每年有超過54% 指定上繳給國庫,其餘剩下不到一半的用途,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的經費、監所受刑人的作業金等等。如果修法指定補助給法扶1/4,勢必會壓縮到其他公益用途。陳明堂含蓄的說,「是否這樣做,恐怕還要仔細研究。」

朝野兩大黨團 原則支持修法

 

守護法扶聯盟稍後也分別拜會國民黨、民進黨兩黨的立院黨團,尋求修法的支持。民進黨團立委高志鵬、尤美女、李俊俋,都表示支持修法。國民黨立院黨團立委呂學樟也肯定聯盟修法保障弱勢,並同意與在野黨立委共同領銜提案,但部分內容必須再徵詢更多的意見,不一定以聯盟版本為準。

不過呂學樟對於預算增加的部分,也表示自己的看法:「國安會這麼重要的機關都只有兩億預算,法扶一年有十億的預算,顯示政府對法扶已經很重視。」

民進黨立院黨團三位立委(左起)李俊俋、高志鵬、尤美女,對於守護法扶聯盟提出的法律扶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表示肯定與支持。

民進黨立院黨團三位立委(左起)李俊俋、高志鵬、尤美女,對於守護法扶聯盟提出的法律扶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表示肯定與支持。

國民黨立院黨團由呂學樟出面會見守護法扶聯盟代表。呂學樟表示願意與在野黨立委共同領銜提案修法,但部分內容還待斟酌。

國民黨立院黨團由呂學樟(左)出面會見守護法扶聯盟代表。他表示願意與在野黨立委共同領銜提案修法,但部分內容還待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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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http://blog.yam.com/dabtor2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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