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輝:台灣的「企業家精神」
一個偶然機會聽到一位經濟學家說:台灣不缺企業家精神,每一個人都寧為雞首不為牛後,敢於冒險犯難來尋找潛在的利潤。我聽了傻眼!海盜和黑道也願意為潛在的利潤而冒險犯難,他們可以被稱為「企業家」嗎?
土地(或自然資源)、勞動、資本是所有經濟學派共認的三大生產要素,企業精神或企業家特質(entrepreneurship)則被當代經濟學共認為第四大生產要素。問題是,什麼是企業精神與企業家特質?不同的經濟學家對這個詞有不同的理解或強調,有人強調有效發揮資源利用效益的管理能力,有人強調開拓新市場與新商機的冒險精神,有人強調「破壞性創造」的創新能力。不管是哪一種說法,都隱含著一個共同的要件:有效增進土地、勞動與資本的利用價值,創造額外的社會福祉。基於企業家(entrepreneur)的這種貢獻,他們確實應該享有合理的報酬與社會的尊敬。
不過,很多台灣企業的負責人並不具有上述特質,他們只是想辦法賺很多錢,也許對社會有很小的貢獻,但是他們的所得中卻有大量不勞而獲的成分,甚至嚴重損及社會福祉,因此只能被稱為商人,奸商,或者紅頂商人,而不夠格被稱為「企業家」,更配不上社會的尊敬。
代工產業裡有一種人,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到全球各大品牌公司去招攬明年的訂單。因為價格遠低於成本,其他廠商無法競爭,所以他拿到的訂單從原本只佔市場總量的25%瞬間成長為市場總量的50%,成長率高達100%。然後他去找上游生產設備與零組件供應商談判,要求他們自己降價。「如果你們降價來跟我合作,就可以擴大市場佔有率,跟我共享全球50%的市場;如果你們不肯降價,就只好在剩下的50%市場裡面對產能過剩的血拼場面。你們自己看著辦!」於是,上游產業供應商只好含淚壓縮自己的利潤空間,這在業界叫做「紅單子進,綠單子出」。幾年持續配合演這把戲的結果,上游廠商利潤低到不足以抵抗匯率與物價的波動,因而只好擠壓員工的薪資或倒閉;其他同行的代工業者則因為生存空間一再被擠壓而紛紛倒閉,人人恨之入骨。這樣的人最後被稱為「整合代工產業的成吉思汗」,而他對社會的貢獻呢?逐一倒閉的工廠和失業員工,除此之外沒有增加任何社會福祉。這種人叫做「商人」,甚至應該叫做「奸商」,而沒有資格被稱為「企業家」。他們應該站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讓全台灣人丟石頭,而沒有資格贏得任何人的尊敬。
還有一種人,他先壓低員工薪水,再通過股票分紅制度把原始股東的資產灌水稀釋,然後從中拿一部份來發給員工(最大份的給自己和高階主管),因而侵占原始股東的資產。接著,給員工的股票原本該當作公司支出,但是他作假帳,只把員工微薄的月薪當人事成本,因而在帳面上創造騙人的高獲利假象,欺騙購買股票的新股東。之後,還賴在科學園區裡面不出來,用各種方式要求政府給予租稅補貼與水電、地價與廠房補貼。靠著這些補貼,代工產業的營業額大幅成長;但是,二十年下來,台灣人的實質薪資卻倒退,新竹傳統小吃蚵仔煎卻飽含銅綠而變成綠色的。這些人對社會的貢獻,到底抵不抵得上社會給他們的補貼,他們對原始股東與小股民的侵占、詐欺,以及他們對環境的破壞,實在很有認真討論的餘地。這些人中有些很可能沒資格被稱為「企業家」,而只能被稱為「奸商」或「不法集團」。不過,媒體卻在無知與被收買的情況下把這些人捧上天,說他們是「台灣經濟奇蹟」的締造者。還有經濟學者為他們立傳,歌功頌德。
我看得起的是像吳寶春這樣的人,他憑個人的技術而提升了麵包師傅的產值和社會形象,帶給社會大眾好吃的滋味,以及激勵人心的故事。王品的戴勝益和誠品的吳清友以創新的手法提升台灣服務業的產值與形象,假如他們沒有在經商過程做過傷害這社會的事,則他們對社會的貢獻確實值得我們尊敬。
我們需要的不是敢於冒險、傷害社會福祉來累積個人財富的商人與奸商。我們需要的是能夠以創新的手法增進社會福祉的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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