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遭以134條第2、4、8款裁定清算不免責,可以向法院重新提出免責聲請!
#期限只到今年109年12月27日唷!⏳
因為申請法扶及律師協助需要時間,最慢請於期限”一個月前”找法扶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請與就近的法扶分會聯繫,☎可撥打412-8518(?手機加02)轉3洽就近分會(不用向戶籍地所在分會申請,找離您最近、方便到達的分會就可以了!?)
?連結全國法扶分會服務據點: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contact
?連結了解本會扶助專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律扶助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
【#特別提醒】?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的民眾請注意!
為了幫助經濟弱勢個案社會救助金遭強制執行導致生活陷入困境,依社會救助法第44-2條規定,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受社會救助民眾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開設專戶存放社會救助金,以免影響基本生活!?
?如有債務問題,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可協助您解決債務問題:https://www.laf.org.tw/index.php…
問:怎麼聯絡法扶基金會詢問債務問題?
答:
方式想電話諮詢債務問題-請撥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轉2(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電話線上由法扶律師回答債務相關法律問題。
方式想與律師面對面詢問債務問題 or 想申請扶助律師解決債務問題-請撥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轉3(手機加02)聯絡鄰近法扶分會(不需看戶籍地,聯絡離您所在地最近的分會就可以了),或詳見法扶官網查詢各分會聯絡方式: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contact